各市级学会、协会、研究会,区、县(市)科协,企(事)业单位科协:
为深入贯彻落实市第十五次党代会和全市两会精神,充分发挥学术交流对科技创新的引领力,围绕服务“七大都市”建设,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,市科协继续开展2023年重点学术活动项目资助工作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对象及申报条件
1.申报单位必须是市科协所属的学会(协会、研究会),区、县(市)科协和企(事)业单位科协;
2.申报单位必须是项目的主办单位或第一承办单位;
3.所申报项目必须在2023年内启动并在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;
4.活动项目必须在哈尔滨市所辖区域内举办。
二、重点资助项目类型
详见《哈尔滨市科协重点学术活动项目申报与管理办法(试行)》第三条。
三、项目申报及资助说明
1.申报单位请于5月17日前将《哈尔滨市科协重点学术活动项目申报表》加盖公章,一式三份,报市科协学会部,同时将《申报表》电子文档发送至通知要求的指定信箱,逾期不予受理。
2.市科协将在申报项目中优选一批给予经费支持,并按照项目的规模影响、层次水平和质量效果确定经费支持额度,鼓励学会联合举(承)办高层次、高质量的项目。
3.获得资助的重点学术活动项目批准立项后,申报单位须同市科协签订《哈尔滨市科协重点学术活动项目资助协议书》,在学术活动结束后,及时编报活动信息和结题总结,提交论文、研究报告、意见建议等相关材料,市科协将择优采纳优秀建议,以《科技工作者之声》的形式呈报有关市领导。
4.保证资助款项用于所申请的项目,单独立账,专款专用。四、联系方式
联 系 人:何伟 84619363 13936180092
电子邮箱:hrbskxxhb@163.com
通信地址:哈尔滨市道里区上游街23号2号楼317室
邮 编:150010
附件:哈尔滨市科协重点学术活动项目申报与管理办法(试行).doc
哈尔滨市科学技术协会
2023年4月11 日